央视新闻客户端
4-14岁是儿童足弓发育的重要阶段。如果有扁平足、内八字足等足部问题,最好在14岁之前进行干预和矫正。矫正鞋被认为是目前最好的干预方法。
湖北的贾先生因为小女儿的脚部问题,来到北京某著名儿童医疗机构就诊。在医生的推荐下,他在医院外的一家公司花1860元买了一双“矫正鞋”。但回到老家后,贾先生发现这其实是个“三无产品”。
因为6岁的女儿有“胫骨内翻”的问题,也就是走路呈八字形,湖北省老河口市的贾先生看了几次当地的医生,发现效果并不理想,于是带着孩子去北京某知名儿童医疗机构咨询。就医过程中,医生告诉他,根据女儿的情况,需要买一个足部固定器,帮助孩子行走和矫正。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金妍熙:患者询问在哪里购买这样的足部固定器。医院给出的意见是网购质量可能良莠不齐。有家公司天天在医院门口卖。基于对医院医生的信任,患者就诊后立即去医院门口购买了这款足部固定器。
小票显示当天购买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价格为1860元。后来开了正式发票。在卖家一栏,除了销售公司的名字,还显示了医院的名字。
据家长描述,孩子穿上矫正鞋后,出现了脚痛、走路不舒服等症状。后来他发现孩子的脚又红又肿又破,就去当地医院看熟悉的医生。
患者家长贾先生:当地也是比较熟悉的医生。回来后,人们问他们的想法。谈完后人家说,你买的东西没有合格证,还这么贵。我觉得也是这样。
当地医生这么一说,贾先生才注意到,他在北京给孩子买的那双矫正鞋,是一个白色鞋盒,一双鞋,没有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等信息。这不是典型的“三无产品”吗?
未经备案许可销售矫正鞋构成欺诈。
更让贾先生气愤的是,当他询问卖鞋的商家时,商家回复说证件都有。想到自己前前后后跑了两千多公里带孩子来北京看病,被医生推荐买回一个“三无产品”。贾先生一怒之下,将卖鞋的商家和医院诉至法院。
贾先生诉称,北京某医疗用品公司作为销售方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行为,要求三倍赔偿。同时,医院也不得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庭审中,销售者拿出了矫正鞋的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上还印有生产备案证编号和产品备案证编号,以证明其销售给贾先生的矫正鞋并非“三无产品”。
贾先生的代理律师发现,这款矫正鞋的生产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国家医疗用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显示的备案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作为一种产品,矫正鞋是脚固定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的批准日期为2020年9月14日,晚于贾先生买鞋的2019年11月16日。这意味着贾先生购买这款矫正鞋时,生产厂家的产品还没有获得监管部门的生产备案许可,属于违规销售。卖家这样解释。
北京某医疗用品公司诉讼代理人楼云:2019年和2020年之前,这个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在没有得到相应的记录之前,我们不承认它是一种医疗器械。它作为一种带有康复辅助设备的产品出售。
那么这款矫正鞋是否属于必须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产销售的医疗器械呢?法院依据职权向制造商所在地河北省定州市的监管部门发出了调查函。当地监管部门回复称,足固定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需要在国家医疗用品管理局审批系统备案后才能投放市场销售。
法院最终认定销售公司向贾先生销售该鞋的行为构成欺诈。法院还调查了矫正鞋销售公司出具的发票上标注这家儿童医疗机构名称的事实。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金妍熙:在庭审过程中,我们也问了医院,为什么这个(发票)上有医院的名字。医院的意思是不知道这件事。这不是医院本身的行为,也没有医院的公章。卖家的解释是,他们在很多医院前面都有销售点,标明是哪个医院统计销量,在哪个医院门口卖多少。
虽然患者听从医嘱从这家公司购买,但医院不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法院最终没有认定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矫正鞋销售公司赔偿贾先生货款三倍共计5580元。
事件调查后,涉事医院作出如下处理:对涉事医生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2020年评优资格。同时要求该院骨科针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