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之间定春秋是什么生肖

很难用三言两语来形容商鞅。

他曾经是魏国公爵的后代,去魏国做贵族的家臣。明知王维无意起用他,却投奔秦国,通过与宦官拉关系敲开宫门,这在当时已经是“小人”行为。但为了博取秦孝公的信用,他要求必须执行法规,强调“以刑止刑”,却以恐怖作为“止刑”的代价。“踏六尺者有罪,弃骨灰于道者受罚。一日七百余人囚于渭河,哭之声动于天下。”就连民众转变态度,赞扬法规,都被他流放了。他确实怀着怨恨和希望对宗室进行了打击,但在无一例外地示法的同时,也庇护了上文提到的带头犯法的太子。

按说,执法者应该是有恃无恐的,但批评者往往忽略了司马迁重复的一个情节,那就是赵亮对商鞅说:“你下车的时候,后面还有十多辆车。从车甲起,那些被迫占便宜的,那些持矛持戟的,就跟车。这个东西什么都没有,你也修不好。”没有严密的保护,他不敢出门。由此可见,商鞅对自己构筑的铁幕也是缺乏信任的,正如赵亮所说的“如果危险暴露了”。因此,秦代商鞅执法的主客观矛盾成为后世颇有争议的历史问题。司马迁肯定商鞅变法导致秦人富强,但否定商鞅是人,说他“忘恩负义”,“才贱”。

二一之间定春秋是什么生肖《早期的儒学》,朱维铮著,浙江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本文出自书中“商鞅变法再考”一节。

之后关于商鞅的争论一度非常激烈。例如,汉武帝赵迪六年前就开始了。

(公元前81年)

著名的盐铁会议。汉武帝晚年实行的盐、铁、酒垄断政策,将国家生产和消费的主要资源置于政府垄断之下,导致农业、工商业危机,人心浮动,政权不稳。汉武帝临终时任命为执政主将的霍光,模仿周公富称王的故事,被迫召集郡县贤文与朝廷掌管财务的桑弘羊等权贵进行对话。结果竟然是对商鞅变法以来秦汉集权制度的一次历史性清算。来自民间的郡县文献指责商鞅是来自盐铁垄断的罪魁祸首,而代表官商结合体制的桑博士则充分肯定商鞅变法导致了国家和人民的富强。

这样一来,商鞅的变法效果和个人性格就成了一个双面问题,由此产生的“评价”二元对立主要反映了皇权政权与郡县国家之间的利益纠葛。以所谓的“儒法之争”为基准来评判这种二元对立的是非,是反历史的。历史提供了一个延续的例子,那就是打败了霍光家族的皇帝宣帝,说“汉家有自己的制度,是建立在道家的霸权之上的”,但在思想上仍然使用儒家思想,而不是否定它。他亲手培养的汉家新“儒教”刘向,回敬司马迁,声称商鞅私德有亏,公德可嘉,甚至称赞商鞅为秦丞相,所以“无二心,不计较公”。因此,秦孝公成为战国霸主,李芹六世得以吞并诸侯,“也是尚军之计”。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商鞅成为治国典范。三国蜀汉时期的诸葛亮教后主刘禅读《尚军书》..继王安石称赞北宋商鞅变法“百代随其制”之后,商鞅的神功和人品再次受到批评。而非商鞅的司马光也高度赞扬商鞅的赏罚,苏轼否定商鞅的政治手腕,并非“尊儒反法”,而是影射王安石“尊孟”的口是心非。奇怪的是,从南宋开始,朱和陆九渊都自称是“孔孟之道”的原教旨主义者,却很少提及商鞅之道。回避也是一种态度。我曾经指出,从程颐到朱的所有道家都反对王安石变法,但他们在儒家经典中属于王安石的“执行者”。避免对商鞅历史发表看法,似乎是他们的一个见证。

商鞅。电视剧《大秦帝国裂变》剧照。

《四库全书目录》就不用提了,是乾隆年间写的。《子法家序》中只说刑名之学已“被圣界所厌弃”,“关于商鞅、韩非,可知不仁、忘恩负义之是非”,而《商子》正文摘要仅指《尚军传》,“法家之危者谈之,成功编之”,暗示内容不可信。

当然,关于商鞅的争议还会继续。一百年前,发生了。康有为、谭嗣同等人声讨商鞅,表明这次变法不是追求君主专制,而是引发了张的谏阻,以还原商鞅的历史真实。

现在时代变了,讨论商鞅变法和他的行为,走出传统的褒贬循环,也就顺理成章了。如果能坚持从历史本身来解释商鞅的历史现实,可能更有利于对这段变法史的理解。

“孤秦”欲强

古典中国在公元前5世纪进入战国时期。顾名思义,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诸侯国之间攻城掠地的战争不断。如果按照司马光主编的编年史巨著《资同治鉴》所述,公元前403年东周皇帝承认朝鲜、赵、魏三晋君主为战国之始,那么在三四十年的时间里,当时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经过列强的兼并战争,已经形成了七雄并立的局面。

七侠是齐、楚、燕、赵、汉、魏、秦的诸侯,其中只有秦位于黄河之西、庐山之上,文明程度远低于河东、山东。公元前362年,21岁的秦孝公即位,面对如此巨大的权力局面:“石舟很小,各诸侯都在试图统治,竞相合并。秦隐居永州,不与中国诸侯来往,故遇之。”清初王夫之曾说秦是“孤秦”,似乎有历史原因。

战国七雄

相传孔子晚年编辑的史书,以《秦时》为终结。《秦时》的作者秦穆公(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1年在位)曾被列为“春秋五霸”。没想到穆公之后,秦国的身价一路下跌,甚至被“中国”诸侯国排挤出“中国”,包括曾经自称蛮夷的楚王。年轻的秦孝公很愤怒,所以当他即位时,他公开宣布他决心恢复穆公的霸权。“有客臣能出奇计强秦,我敬官与他们分地。”

尊官分地,就是给高官厚禄封地。这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实行了,而且秦孝公特别声明要给外宾这样的待遇,这当然对鲁国的智者很有吸引力。

果然,秦孝公的通令引来了一个弄臣。他曾经是爱国氏族的远亲,名叫鞅。成年后去了魏国,做了执政叔叔伯伯的仆人,自称公孙,故名公孙阳,又称魏阳。相传,措叔称他为“巫师”。临终时,他向魏惠王推荐魏阳继位,并说如果魏阳不用就应该杀了他。魏阳预言将被称为措叔的弥留之际,从容离开魏国投奔秦国。

魏阳入秦,虽是“立功”之年,却早已懂得宫廷钻营之术。他首先与秦孝公最喜欢的太监交朋友,并通过后门见到了国王。然后他依次拿出三个政治设计:称帝,称王,称霸。本来预计孝会对霸权感兴趣。果然,秦孝公特别喜欢他的“强国之术”和“鞅方法”。

秦朝政治改革二十年

据司马迁《秦本纪》记载,建国至今已有500多年。在这样一个古老的国家,成文法的传统早已固化,要“改革”谈何容易!幸运的是,自秦穆公以来,秦国已经发生了十多次内乱。乱局的焦点是争夺皇位,皇位的吸引力在于专断的权力。现在秦孝公已经掌握了专断的权力,所以有以下记载也就不足为奇了:“魏阳说孝为公,改革刑罚,在家耕种庄稼,在外劝人死,赏罚分明。甘龙、杜挚等。跑着,互相争论着。当一个卒使用鞅时,人民就遭殃了。活三年,民将行,惟拜杨为左长老。”

需要说明一下,第一,“民”不是指老百姓,而是指“诸侯的父子兄弟。”第二,“三年”是指在秦孝公的六年。

(公元前356年)

这一年,秦孝公拜魏阳为的首领,并授予他将军的权力。相反,秦国变法后,魏阳仍在幕后,所以人们以为商鞅变法始于六年,却不知道秦国权力运作的真相。历史上,商鞅变法始于秦孝公三年,止于秦孝公二十四年。

(公元前338年)

秦军死了,尚军也死了,二十多年了。

据司马迁《尚军传》记载,魏阳在秦时搞了一次变法,说“行十年,达曰”,于是提拔他为伟人。后来据史书记载,魏阳第二次率军打败魏,还在商洛第十五城被授予称号。从此,魏阳被称为商鞅。但是仅仅两年后,秦孝公就去世了。商鞅还能继续执政吗?

在秦国统治时期,商鞅颁布了两项法令。

最初的命令是在商鞅被任命为左书统帅之后下的,时间是秦孝公六年,当时是公元前356年:

为什么老百姓打起来了,畜牧部长坐在一起:不告卖国贼者斩首,告卖国贼者赏斩敌人,藏匿卖国贼者罚降敌人。

有两个以上男人的人,不考虑他们的差异,会给两倍;有军事功勋者,将按率兑现;争权夺利者,按其严重程度处罚;锻炼自己的工业,农业和编织使许多小米和丝绸恢复;那些懒惰和贫穷的人认为他们会得到回报。

宗室要有战功论,不能是家族成员。

明代的官阶、秩次不同,田宅的名称不同,臣妾的衣着也不同。

立功者显荣,无功者富而无财。

这个新法的内涵很明显就是要把秦国变成一个军事化的社会。底层人民,指承担纳税报国义务的生产者,以五人或十人为一组进行整编,同一人口必须互相监督防范,并按照军纪赏罚有功。为了保证国家的财力和兵员,民间家庭被强制分割成单户家庭,不离家者将按男性人数征收军税。凡参军杀敌有立功表现者,根据立功程度给予相应的最高骑士爵位,但禁止私斗,否则按违反军纪程度判刑。

新法律非常重视农民和工人对国家的贡献。凡缴纳超过国家粮丝标准者,可免于人身劳役,但凡投机或偷懒赚钱者,一经检举,即“充公”,即妻子被充公,作官仆。秦国原来的贵族呢?还是要参军,哪怕是公家,没有军功,也会作为君主的亲戚被开除,降为平民。

电视剧《大秦帝国裂变》剧照。

当然,商鞅变法的目的绝不是取消一般意义上的地位、等级和相应的特权,而是将秦国的贵族制度改造成秦孝公的父辈、祖辈在当地推行的军事贵族制度。所以他取消的贵族特权只是秦国传统的寄生世袭特权,凭借“龙生龙,凤生凤”的血缘关系而生的富贵,取而代之的是“明尊北爵军衔”的军事特权制度。

商鞅最初的这个改革顺序,看似创新,实则复古。还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苦心追寻秦始皇的祖先历史。抛开秦本纪之初的神话,如果只看秦人建国两周的过程,就可以看出秦公家的鼻祖是费子,他曾经为周养马,以畜养马,后代对西戎有军事技能,所以对侯顶礼膜拜。商鞅只是想通过严刑峻法和重赏功德相结合来帮助秦孝公实现复兴秦穆公霸权的荣耀。

如何突破法律的双重阻力?

问题是商鞅生活的“国际”环境变了。他在地图争霸中的对手不是还处于野蛮状态的西戎,而是文明程度优于秦国的中国,也就是河东、山东的三晋、齐楚诸侯。更糟糕的是,秦的宗室早已被寄生的世袭特权所腐化。除了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之外,他们极其厌恶变革。当秦孝公被商鞅说服,同意改革时,甘龙首先宣称“知者治而不换法”,杜挚甚至说:“再多的好处,法也不会变;努力工作不容易;古法没有错,礼貌也没有恶。”

(见《史记·尚军列传》)

按照这个逻辑,政改就像做生意。如果不能盈利百倍,宁愿把旧货留在老店里,也不侵蚀老资本。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既得利益者维护特权的共同借口。

因此,秦孝公以年轻独裁者的共同冲动支持商鞅的“强国”之术,却无法阻止自己的储君在朝廷权贵的唆使下故意违法。商鞅知道“法不行,自上而下”,却不敢直接依法惩处太子。“惩罚他傅公子的虔诚,侮辱他的老师龚”。效果好像很好。“明天,秦国人民都渴望下命令。”

然而犯法的是太子,商鞅却不敢处死太子。而是求助于他所反对的“六虱”之一的儒家荒谬逻辑,让太子的主子充当替罪羊。正所谓“一君犯法,庶人同罪”,可见民众对法治的认识,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颁布法令之初,就宣称罪与罚必须以军法执行,但当太子挑战他的法度时,他就心软了。太子的父亲秦孝公也声称支持他的法律,表明左书张处理得很好,但也有例外。这难道不说明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或者说人治高于法治吗?

商鞅在准备变法时最大的担心就是预设的变法方案会遭到“无知者”的反对。他自称是指导“汤和武功为王而不遵古”的医国大师,所以在秦孝公的御前会议上,他大放厥词,说“人不能以虑而始,以成而成,以德不合俗,成大事者不谋众”。如果这样的言论可以说是主张“启蒙民众”,那么“蒙昧政策”这个词就应该从古今中外的字典中删除。

商鞅读过《老子》吗?未知。但商鞅确实明白“民难治,而有智”,所以在秦国变法,只允许秦人盲从。所谓实践失败。当然,禁锢人的思想并不容易。据司马迁说,商鞅变法的最初法令颁布,仅秦国首都就有数千人公开反对说不方便。

魏惠王。电视剧《大秦帝国裂变》剧照。

当商鞅把诸侯王的主子当成法律的教唆犯,秦都的百姓就真的被胁迫,被迫守法了。如前所述,商鞅变法的最初秩序是寻求在秦国以严刑峻法的手段建立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人天生就有一定的军衔,却被允许参军杀敌,被提升到更高的军衔。秦爵计算功德的原则很简单,就是“还是第一功德”。战场上每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就可以晋升一级。虽然将领和士兵的功勋计算有很大的差异,但社会政治地位的衡量尺度是“军功”,这在秦国已经成为一种规矩。这个规定在秦国是自上而下执行的。

相传商鞅变法之初,“行十年,大曰,山中无贼,家赐人足。民勇公战,畏私斗,乡治。《史记》中的这段描述,被研究古典中国改革史的中外学者所引用。与古希腊的梭伦改革相比,商鞅的改革更为成功。于是,今天的变法史家,从王莽变法到王安石、张变法,乃至清末的,都认为失败是变法的宿命,商鞅变法例外。

我觉得以上说法只是小说家的说法。小说家之所以值得关注,不仅是因为《汉书》把他们列为九派十派的武装,还因为中世纪很多小说所描写的社会现实往往反映了一段历史。但如果说两千多年后,一部历史小说闭门造车还原了那个消逝的帝国的全貌,那只会让人发笑。

比如商鞅变法,在历史上是有落差的,从汉代的司马迁、宋代的司马光,到清代的一批史家,最后到清末的康有为、谭嗣同、夏曾佑、章太炎,都成为争论的重要话题。迄今为止,中国古代史研究中仍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从相互矛盾的历史陈述中梳理出历史事实。

迁都的多重考量

说到矛盾的历史说法,我们不妨引用《商君传续》。十五年,公元前347年,魏阳在秦国执政七年。

(孝顺)

把鞅当做一个伟大的创造。围安邑之兵,降之。”

但商鞅很快就撤兵了,可见他这次主要是在看魏。在军事上击败强邻,不仅表明秦国由弱变强,而且可以振奋秦国的民族精神,收服民心,为下一步的改革措施减少阻力。证明魏国战败后,他又做了一个“奇计”,就是迁都。公元前770年,秦人“开创了这个国家”,并被周平王封为王子。当时的秦国已经从游牧生活转变为定居农耕生活。公元前八世纪末,建都于陕西宝鸡东南方的平阳。但三十年,迁都雍,故位于今陕西凤翔东南。

将近三百年过去了,在秦献公又过了两年。

(公元前383年)

才迁都到陕西富平东南的溧阳。我不希望这个首都只用32年建成,也不希望秦孝公只用12年建成。

(公元前350年)

商鞅在渭河北岸的咸阳建都。

迁都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件大事,因为这意味着一个国家的政权、神权和军事、金融中心都要搬迁,光是新的高层城市、深潭、宫殿和府库、道路和宅邸的建设,就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秦国和谐相处了三百年,土木腐朽,水源污染。秦献公放弃这个旧都,东移至溧阳是合理的,也便于东扩。然而,当洛阳的首都不如二世时,商鞅得到了秦孝公的批准,在咸阳建立了新的首都。需要什么?

颉利以前的《尚军传》,记载商鞅攻破杜薇安邑后,退守秦国,他说:

他在咸阳住了三年,秦子永迁都为姬雀宫。禁止让人民的父亲、儿子和兄弟在室内休息。而小城镇和城市的集合被聚集成县,有31个县。开疆拓土,税平。平斗称重尺。四年的旅行,公子钱再次食言。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进贡萧公,诸侯毕和。

这里描述的和秦本纪不一样。后者只说迁居咸阳,非出自雍,还说设四十一郡,但他省略了记得父亲、儿子、兄弟被禁止同住一室,历法更详。综合来看,可以看出商鞅迁都主要是出于多重政治考虑。秦孝公不渴望闻名于世吗?“都城是君主居住的地方”,商鞅无疑是想满足主人的愿望,首先是在新都建造一座宏伟的宫殿。宫外有两座巍峨的建筑相对而立,中间大道两旁有君主政令。这就是所谓的嵇阙,也称为魏翔或魏阙。宫殿也是一个井井有条的大厅,卧室和主室。如果君主住在这里,那他岂不是出名了!

李悝的《法经》不是警告要改变旧的腐败习俗吗?秦人与西戎杂居,显然保留了全家人一起住帐篷的游牧生活习惯。定居后,难免父母兄弟同房。自从迁都盖新房,商鞅下令禁止夫妻“同房”,应该说是提倡文明教育。

废“封建”、立县的历史意义就不必多谈了。商鞅将小城镇并入大郡,国家直接派官员治理,相当于取消了宗室贵族对封地的等级统治特权。所以,过去贵族领地“草莱”的边界,变成了政府控制的荒地,让农民开垦土地,交由国家供粮。这不仅使税收有章可循,也减少了领主的中间剥削。

还有统一计量,也让农民和手工业者感觉负担均匀,减少了因税收不均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传世文物有《商鞅之量》,又名《商鞅方胜》,刻有秦孝公十八年。

(公元前344年)

铭文证明是商鞅迁咸阳后铸造的标准容器。量也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即秦帝国建立元年

(公元前221年)

统一计量,始秦皇帝,沿用120多年前商鞅建立的制度。

电视剧《大秦帝国裂变》剧照。

所以历史效果表明商鞅迁都是很有远见的。他生前首先满足了秦孝公夺取霸权权威的愿望,当然也有借权改革的意图。然后迁都,迫使秦宗室贵族离开权力基础,利用后者在新都立足不稳的优势,取缔他们“有土之人”的传统特权,当然也保证他们只要拥护新制度,仍然可以租衣纳税。同时,他试图利用迁都的机会,让老百姓建设新家园,改变底层社会的军事习俗,但直到两千年后的今天,陕甘宁的穷人仍然因为饥寒交迫而睡在一个热炕上,证明他的禁令难以实现。他所谓的“开建封疆”固然增加了开荒和税收的数量,但国家的贫富却是成反比的。一个半世纪后,权力比商鞅更强大的秦始皇刚刚驾崩,陈涉一批被迫为国卖命的农民举起了反旗,我们就可以知道商鞅变法的真正效果了。

商鞅因谋反而车裂,是事后追加的罪名吗?

商鞅迁都咸阳后,“公子钱又毁约,他毁约”?哀嚎,也就是割掉鼻子,据说是虞舜想改却改不了的五刑之一,在肉刑中算是比较轻的。但是没有鼻子,任何人看到都会知道这个人是罪犯。龚自谦既是秦国宗室,又是秦王府的官员,即训导官。过去他是代太子上吊,脸上有纹身。这时候违反了商鞅的一些约束,失去了鼻子,更加可耻。在秦孝公大约十六年。

(公元前346年)

这说明商鞅虽然把秦国的贵族迁到了咸阳,但他那一代人在魏阙,心在故都。作为旧权贵的领袖,龚自谦再次挑战法律。这个负面信息不用多说,就是他们这个群体还在抵制这个外国人扰乱自己国家的固有秩序。

商鞅不知道他面对的秦宗室贵族抵制变法吗?否则。继《尚军前传》说“尚军入秦十年,宗室多怨”之后,又追溯到赵亮与尚军的谈话。

这个赵亮,明明是从外地进入秦国的游客,却被商鞅挡住了去路。

(公元前340年,秦孝公二十二年)

以前对秦故都的变法过程还是比较熟悉的。他指出商鞅以秦为荣,只是依靠秦孝公独断专行来支持他。但自从当上秦丞相后,他就“不为百姓做事”,不断得罪秦国的贵公子。事实上,如果危险暴露,他也不会仓皇撤退,“秦王一旦赐客,就没有立足之地”,“等死”。参见《史记·尚军列传》。且不说赵亮是否尊儒反法,单看他预言的商鞅命运。仅仅过了一年,他不幸是对的。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

李太子。这个虔诚的儿子指责尚军想要反叛,并派官员逮捕他。尚军去世了,想放弃他的客房。客家人不知道是尚军,说:“一个尚军的法律,舍他人而无经验的人,坐在上面。”尚军叹了口气,说道,“哇!这是法律的终结。”

之后,逃亡于魏秦之间,找不到归宿,于是跑回尚义,发兵北上投奔郑,却被过境的秦军杀死。秦惠王偏视,曰:“尚军之敌,无与伦比!”然后灭尚君之家。”

如果司马迁记录的商鞅末路是真的,那么只能说刚好相反。第一,证明商鞅的法令一直在秦国边境执行,所以客栈老板看到商鞅拿不到通行证就拒绝他入住。第二,证明了商鞅派兵到自己的封地保护自己不被流放到郑,而秦惠王派兵越境杀他,恰恰证明了商鞅并不反对秦。第三,它证明了秦军在商鞅被肢解之前杀死了他。因此,秦以“孝之子”的身份,声称商鞅被肢解是因为谋反,这是事后追加的罪名。

司马光说商鞅的成功靠的是“信”

早在公元前二世纪中叶或更晚的时候,《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就为商鞅写过一个故事:

订单已经下了,还没下。(鞅)恐民不信,已是立于国城南门的一棵树。如果人民能搬到北门,就给他们十金。人怪它,不敢迁徙。后说“能迁移的给50金”。有一个人迁移到它那里,需要交五十金,明确表示不会欺骗。卒令。

根据司马振在《史记》中的考证,“秦视一夷为金”。秦恒以二十四两为一两,黄金五十两加秦制黄金一千二百零四两。如此丰厚的赏赐,说明商鞅下达了变法的最初命令,认定取信于民是禁令的首要条件。

时隔一千多年,与司马迁并称为中国中世纪史学大师“二司马”的司马光,是北宋反对王安石变法的旧党领袖。但在献给宋神宗的编年史巨著《子同治简》第二本中,他记载了《史记》中商鞅“树信”的故事,然后大加注释,不妨记录下来,以供参考:

光部长说:一个相信自己丈夫的男人是一个男人的巨大财富。国家受人民保护,人民受文字保护。无信,民不可立,民不可保家。所以上古之王不欺四海,欺君不欺邻,为国之善不欺民,为家之善不欺亲。相反,坏人欺负他们的邻居和他们的人民,甚至欺负他们的兄弟和他们的父子。不信,不信,上下离心,这样你就输了。多可惜啊,收获治不了伤,收获弥补不了死!

昔日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图原有之利,魏文侯不弃危险期,秦孝公不枉迁木之酬。这四君之道,非纯白,而商君尤谓“中庸”。在战争与进攻的世界里,世界趋于诡诈,仍不敢忘信畜及其人,形势为四海之主。

司马光以史论为政论,用古史教训北宋第六任年轻皇帝,重申孔子所谓的治国三原则,即宁可食而从军,也要守信,“民无信而不立。”

那个政治理论的对错属于另一个问题。这两句语录至少说明了从秦汉到唐宋的统治者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内政外交都要靠“信”字。信徒是真诚的。《论语》开篇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语录时,出现了“信”六个字,并特别强调“信更近义”,证明在商鞅之前的许多年,无论人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互信一直是交友、结盟、治民睦邻的第一要义。

商鞅不是法治理论的开创者,而是法治实践的典范。他在秦朝的时候,对太子犯法很迷茫,但又对人情做出让步,努力维护法律。如果我们注意王子的教唆犯,龚自谦,他指责谁,谁是秦孝公的普通兄弟,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的死刑引起的恐惧。

商鞅变法成功的秘诀,正如章太炎《商鞅悼念清末失败》一文所论证的,就是商鞅已经认识到法是制度的总称,变法是为了改变传统的政治制度,所以法的确立是不能动摇和后退的。”你虽然占了余的便宜,但你不能生气或不高兴。”在这里,应该说秦孝公是值得称道的。因为他任命了商鞅之后,就好像消失在了秦国的历史中,让人觉得商鞅成了暴君,把君主当成了傀儡。直到他英年早逝,秦国政局发生变化,权臣弃职潜逃,人们才知道是商鞅变法的权力推动者,没有孝就没有。

因此,商鞅变法的首要任务是取信于民,体现了秦孝公以信任为前提托付商鞅。中国的历史学家经常感叹“人死了”。自从商鞅在秦孝公去世后,他立即成为自己炮制体系的最大受害者,或者他可能对这一体系的可信度有深刻的认识。

商鞅为什么非死不可?

商鞅死了,商鞅在秦国两次变法的效果还在发酵。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商鞅为什么非死不可?

没有了秦孝公的势力支持,商鞅失去了父母,但商鞅不是把秦国变成了大兵营吗?当然,秦孝公是总司令,但商鞅是长期掌权的总参谋长。孝死,立太子,换都督,意味着都督的侍从大换班,可是在秦国十几年的商鞅怎么会突然权力崩溃呢?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商鞅没有实权。他将秦国军事化,自上而下灌输“强民结合”的思想,他实施的一切变革都是为了树立君主的权威。秦孝公非常高兴地享受着君威的日益增长的荣誉。所以商鞅真正的权力是把君权绝对变成资源,说白了就是斯密。老虎一旦易手,新狐狸代替老狐狸,商鞅不逃,这就奇怪了。

赵亮被引述抱怨商鞅的投机历史,说他一开始是宦官的臣子,但当了秦国的臣子后,却“不顾百姓”,极力讨好秦王,使他与秦国的贵族儿子为敌,是“禽兽之祸”。俗话说“恃德者昌,恃强者亡”,“秦王一旦赐客,不立朝堂”,你的商君子不是马上就“收”了吗?当时秦孝公才40多岁,商鞅有理由不相信赵亮的警告。

我是商鞅在商洛第十五城被授予“我是南方寡妇”的称号。不到两年后,秦孝公死了,他立即成为了公子钱刚的目标。商鞅被五马分尸七十二年后,荀况从秦国回到赵国,与和林“议兵”,陈述自己在秦国的观感,然后对秦国的和只字不提,认为秦国不足惧。原因是什么?荀况认为,从孝到秦赵浩棋四世,君主和臣民只知道“以力度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秦人。他们普遍害怕权威。虽然大家都很“古怪”,但都被当局驱赶,充当攻城掠地的工具。“正因如此,得地而力轻,兵弱。”

所以荀况说了那句千古传诵,引发无尽争议的名言:

所以说:德与人合的王,力与人合的弱,财与人合的穷,古今皆有。

本文选自《早期儒学》中“商鞅变法再考”一节,较原文有删节和调整,部分副标题为编者所拟,不归原文所有。已获出版社授权出版。

作者朱维铮

节选自何安安

编辑杨思琦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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